油麻地果欄2個月大幼貓被偷走 77歲本地女子涉爆竊及殘酷對待動物被捕
發布時間: 2020/11/26 18:22
最後更新: 2020/11/27 09:50
油麻地果欄早前發生偷貓案,事發11月17日一隻2個月大的幼貓被一名女子捉走,貓主隨後在網上發文,呼籲網民幫忙緝兇。事隔一周後,警方拘捕一名77歲姓陳本地女子,涉嫌殘酷對待動物及爆竊2罪。被捕女子現正被扣留調查。該隻貓及兩隻鸚鵡交由相關機構帶走檢查。
警方11月18日接獲一名姓李女職員報案,指其飼養的一隻貓於11月17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9號一店鋪內懷疑被一名女子偷去。案件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0隊跟進。人員經深入調查後,根據閉路電視紀錄,發現一名女子於11月17日晚上,在上址店舖關門後, 徘徊店舖門外侍機伸手入內,將幼貓捉走,並置於自攜的手推車內逃去。
警方今日(26日)下午約1時在油麻地一單位外拘捕一名77歲姓陳本地女子涉嫌爆竊。人員其後在該名女子的單位內,行動中救出懷疑被偷去的貓及另外兩隻鸚鵡懷疑被不恰當對待,該名女子同時涉嫌殘酷對待動物被捕。
警方指,幼貓當時被置於一個30乘30cm狹窄雀籠內,由於單位內衞生情況十分惡劣,地上滿佈雜物和食物殘渣,並放置多個捕鼠籠, 為保障動物健康及安全,與愛護動物協會聯絡,及將動物送往灣仔愛護動物協會, 讓協會醫生檢驗動物及治理。警方初步推斷女子可能因鼠患而盜貓, 亦不排除其他可能性。
警方油尖警區刑事總督察楊新邦稱, 警方於2019年10月,在6個總區成立守護動物組,強調絕不容忍任何虐待動物的行為,並會認真及積極跟進每宗案件。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《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》第3條,殘酷對待動物的最高刑罰為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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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子謙、黃傑偉